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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廉政文化建设“小题大做”二三事
作者:吕 洁   发布时间:2008-03-26 15: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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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当人们匆匆忙忙走进法院大门的一瞬间,总会看见有两个面带微笑的人站在院子里,向早来上班的法官们亲切地点头----这是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陈继生和和监察室副主任王艳在检查法官上下班情况。

    为了实现看得见的司法公正、能感受的司法高效和被认同的司法权威。近年来,邹城法院在抓廉政工作时注重从细节之处入手,凡事都爱“小题大做”,同时认真把握每一次廉政活动的机会,由点带面地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确保了法院法官“一个不违纪、一个不掉队”。

                抓纪律   常规监督树形象

    邹城法院制定“严格上下班时间、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得参与赌博”等与法官形象不符行为等三项纪律,结合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由纪检组和监察室抓具体落实:一是统一印制了《签到簿》,由各部门法官亲笔填写本人上下班的具体时间,单位负责人负责核实,纪检监察部门每月收缴记录存档。二是实行全院法官挂牌上岗制,要求上至院长下至书记员在从事公务期间必须戴上胸牌,同时要求每位法官的办公桌上都摆放标有姓名、职务、所属部门、编号及照片的桌牌,各单位负责人的办公室里都有一个法官去向告知栏,每天有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的去向进行查点,并将查点情况在“去向栏”上标记,月底将人员去向情况汇总到纪检监察室。三是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地深入各部门检查核实法官三项纪律的落实、胸牌佩戴、桌牌摆放、去向栏填写的情况,对填写不实、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或警告。

                    建制度  细节管理有规范

    建立了防腐倡廉的监督机制。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岗位“底线管理”,对全院每个岗位都规定了应达到的底线标准,同时采取定期评鉴、跟踪管理的方式,对法官落实“底线”标准情况进行评鉴,对触及底线的法官进行重点管理,同时对其所在部门也进行重点管理,对部门负责人实行责任连咎,由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措施。对于发生严重事件的要自动辞职或直接给予免职、撤职处分。

    建立了跟案查明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跟案查明”,要求承办法官在审委会上做出解释,有问题的予以处理,没有问题的坚决还法官以清白。如针对3起反映本院法官作风不廉的问题,我院先后调查了7个镇街20余人,3起案件中有2起案件的当事人认为法官作出了对自己不利的判决,遂怀疑法官收受了对方当事人钱物。另1起案件的当事人确实支付了2000元,经查承办案件的法官没有收当事人的任何钱物,而是诉讼代理人以法官的名义向当事人收取的。对此, 邹城法院向司法局提出了司法建议。

                     重联络  外部监督保廉政

    邹城法院在立案送达的同时,向当事人发放贴有邮票的廉政执法监督卡,这样,当事人对立、审、执、监每一环节的看法和意见都能够通过邮寄的方式及时向院长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邹城法院还注重做好与人大和政协的联络工作,每年至少2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评议法院工作,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对人大代表在视察、评议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归纳后逐项进行研究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人大代表通报;同时每月都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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