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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跌倒致残 港电影<大只佬>替身索偿500万
发布时间:2008-03-26 16: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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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一名特技人2003年6月于电影《大只佬》中担当替身时意外跌倒,致其左腕及左手肘受伤。该特技人称现在身体有5%残障,不能担任同类型工作,故早前入禀高等法院,向该片制片商银河映像有限公司索偿约500万元。
案件25日在高院开审。 申索一方指拍摄当日申索人需跳上桌子再跳下地,申索人指当时他已跳了四、五次,但导演仍不满意,而且工作人员过早拉钢线,令桌子撞到他的脚,他才会失平衡堕地,他又指落地位置没有安全垫。不过答辩一方却否认此说法。 申索人为陈硕(38岁),答辩人为银河映像(香港)有限公司。申索人25日也有亲自到庭听审,且将会出庭作供。作为电影《大只佬》的导演之一及银河映像创办人之一的导演杜琪峰25日也有亲自到庭听审,不过到下午时他已先行离去。 据申索人一方的案情指,申索人为一名经验丰富的特技人,且有多年的演出经验。他于2003年受到答辩人的聘请,自6月起拍摄电影《大只佬》的动作戏份。 申索一方指意外发生于2003年6月21日至22日凌晨,当时他于一个地盘内拍摄一场追逐戏份,申索人要先跳上桌子再跳下地,不过他在跳上桌子时失平衡跌在地上,最终令其左腕、左手肘遭压伤,现在身体有5%残障。申索人指现在他不能再担当同类型工作,最多只能担任助理动作指导,故对其收入有所损失。 每日收入2800元 申索人指由于自己有多年的经验,故对该些动作有相当大的信心。事发时他也非一般替身演员,而是一名专担当电影明星的替身,每日有2800元收入。他又指事发时,他已先后跳了四至五次,但是导演仍不满意,且要求他再跳。 申索人又指,他再开始跳时,因有工作人员过早拉动钢线,使他失去平衡令其脚撞向桌子,他才堕地受伤。他又指当时他落地的位置并没有设安全垫,故是答辩人的疏忽,故要求答辩人赔偿。 不过答辩人一方指,当时要求申索人多次起跳是武术指导的指示而非导演要求。而且要求申索人多次起跳,是因申索人的动作未能达到要求,才要求再起跳。另外,答辩人又指,落地位置没有安全垫,是因申索人主动要求移走而非答辩人疏忽所致。 电影《大只佬》由银河映像摄制,导演为杜琪峰及韦家辉,主要演员为刘德华及张柏芝。电影于2003年9月尾上画,此片也于第23届香港电影金像奖赢得最佳电影,刘德华凭此片夺得同届金像奖最佳男主角。 来源:中新网 编辑:韩京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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