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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员涉嫌打死醉酒少年谁该担责
作者:徐林林   发布时间:2008-03-28 1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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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7时许,19岁的川籍少年曹磊死在广州出租屋的床上。有目击者称,曹磊两天前饮酒后踢翻了黄埔区宏光路边一块标示牌。之后,遭到七八个人两次围殴,动手的包括两名穿治安员制服的人。曹磊在家中躺了一天两夜后带伤死去。当地警方称,待尸检报告出来后,才能知道曹磊死亡的确切原因。(南方都市报3月27日:《19岁少年酒后踢翻一块牌 被治安员围殴打死》)

    在警方对此案的侦查终结之前,无论是对曹磊的死因,还是两名治安员是否动手打人,由于目前双方陈述不一,我们当然不宜妄加推测。但,其中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这一“踢牌纠纷”的处理过程中,两名治安员非但没有发挥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反而纠集、纵容一帮“两胁插刀”的狐朋狗友,对一个因饮酒过量而行为失当的少年大打出手,以致酿成了一场原本不该发生的悲剧。    

    治安联防队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从社会上招聘的治安员,包括协警员、辅警等其他称谓的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曾被认为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但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国家和人民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要求日益提升,治安员队伍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甚至成为影响警民关系、败坏公安机关形象的一大顽症。为此,公安部2004年9月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用3年时间清退所有治安员。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中国青年报2004年9月4日:《公安部要求三年内清退全部“协警”》)

    三年多过去了,广州怎么还有治安员,而且如此凶神恶煞?是公安部当年颁发的政令不切实际,当地公安机安顶着不办?还是公安部特许广州继续留用治安员?不得而知。在此,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施暴现场没有两个穿制服的治安员,那些恶棍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围殴多喝了几杯的曹磊吗?如果没有“治安制服”虚拟的“执法权”作掩护,暴徒们即使再穷凶极恶,又哪来两度追打一个外来孩子的底气?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广州至今存在所谓治安员,并且对这支队伍监管乏力,可能是导致这一血案发生的深层原因之一。对此,当地公安机关未必不应该认真检省一番?如果涉案治安员并非公安机关留用,而是社区、居委会聘用的人,那么请问:社区或居委会有什么资格让治安员身穿制服,狐假虎威,如此“执法”?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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