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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市民在香港吐痰被罚1500元引网友热议
作者:庄树雄   发布时间:2008-04-01 10: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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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深圳市民在香港吐痰被罚了1500元,将罚单扫描到网上引来热议。不少人赞同香港做法,并希望深圳也实施类似规定,也有人认为吐一次痰就罚1500元太重。

  “港府重罚值得深圳学习”

  深圳市民吴小姐说,她3月29日下午在香港旺角一带逛街的时候,突然觉得嘴里有点腥,也知道随地吐口水不好,于是特意将痰吐到沟渠里。但没想到还是给食环署的工作人员逮住,开了一张1500元港币的罚单,“其实我本人也挺赞成这种做法,只是当时逛得太累了,脑袋不太清醒,而且视线范围内又没看到垃圾桶。”

  记者在食物环境卫生署开出的这张罚款通知单上看到,吴小姐违反了《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第3条:在公众地方吐痰。条例还列出了不少属于违法的行为。

  对于这些规定,有网友认为罚得太重,“太恐怖”。也有人说是第一次听说,以后会多注意。但超过九成的回帖者都认同港府的做法,认为值得深圳学习。

  “香港是罚得很厉害的,但只有重罚才能有效果。如果哪天深圳也这样,估计很少会有人乱吐痰、乱扔垃圾了。”网友“多多熊”这样说。还有市民说,感觉深圳不是一般的脏,“时不时就在路上看见脏兮兮的痰,还有开车的往车窗外吐,也不管会不会飘到后面的人。”而另外则有市民说去香港看到吐痰罚款这么高,特地叮嘱家人要随时注意。

  深圳有规定可惜执行难

  对此记者采访了一些市民进行调查。市民罗小姐认为,香港将随地吐痰的罚款提高到了1500元,虽然成效显著,但这个罚款额度对于香港的消费水平还差不多,对于外地的人士就有点不公平,她还建议入境处对这些规定进行更加明确的告示,让外来人员心里有底。

  不少网友认为深圳没有相关的条例,而事实上,《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随地吐痰的行为是有作出处罚的,在2004年该条例得到修改,随地吐痰的处罚金额最高可以达到200元。但在实际生活中,因此受罚的人并不多。对于有条例而无法执行的问题,有市民表示是因为政府没有成立专门的队伍来监督和处罚。

  日前,本报报道了深圳环卫部门探索赋予环卫管理人员50元以下小额罚款权,对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罚。但对于环卫工罚款是否合法,却饱受市民争议。深圳市城管局环卫处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委托环卫管理人员执法只是一种思路、探索,并没有形成正式规定。



来源:中新网-南方都市报
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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