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立法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上海拟制订控烟法规条例 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作者: 朱国荣    发布时间: 2008-04-01 14:57:11

AD IN PAGE
    有人在身旁吸烟,你可以向他索要健康权;有人在禁烟场所吸烟,你有劝阻权;有人吸烟不听劝阻的,你有举报权;有人在禁烟场所吸烟,你有追究场所法人代表的责任权。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健康教育所获悉,本市拟制订控烟法规条例,禁烟区域将扩大到所有室内公共场所。

  禁烟区域全面扩大

  我国是全球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为35.8%,其中男性66.0%,女性3.1%。吸烟者约占世界吸烟者总数的三分之一,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每年因吸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79亿元人民币,而同期烟草税收240亿元。

  然而目前本市禁烟的场所只限于医疗机构、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幼托机构、学校、会议室、图书馆、展览馆、公共交通工具、邮电、金融业的营业厅等少数场所。办公室等工作场所、设有空调的餐厅等公共场所,均未列入禁烟的范围。1994年制定的控烟条例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针对以前控烟条例的缺陷,立法将首先把有屋顶的室内,全部列入禁烟范围。也就是说,从本市公共场所延伸到办公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包括出租车在内的流动公共场所,在室内达到百分之百地禁烟。同时引进国外控烟先进的做法,把吸烟危害生命的事例拍成宣传片在媒体上广泛宣传,使吸烟人产生恐惧感,从而远离烟草。

  控烟立法还将对妇女儿童进行重点保护,凡是在妇女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吸烟,将会受到严惩。

  预计世博会前实施

  原先的禁烟宣传仅仅停留在“吸烟有害健康”这6个字上,根本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使青少年吸烟人数呈不断上升趋势。

  有关负责人透露,此次控烟立法绝对不会流于形式,将给禁烟执法提供法律依据。根据控烟法规条例,市民如果看到有人在禁烟场所吸烟,即可通过拍照取证,或者寻找旁人见证等手段,向场所法人代表问责,并到市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执法人员就会赶到现场,对吸烟当事人及场所法人代表进行处罚。

  目前市健康教育所已着手开始禁烟立法前的调研工作。因此,控烟立法从目前调研阶段开始,到框架的确定和起草,再经过人大的修改和表决通过,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乐观地估计,在2010年世博会之前将会颁布实施。(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来源: 中新网
编辑: 陈秀军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北京实行禁烟3个月 制止违规吸烟人数近3万 ·德国最高法院推翻两州禁烟法 指禁烟法例违宪
·盖茨、彭博捐出三点七五亿美元联手推广禁烟 ·调查显示95%公众支持全国推广“禁烟令”
·世界卫生组织呼吁更多国家颁布禁烟令 ·阿联酋迪拜禁止向20岁以下青少年出售香烟
·北京网吧控烟不乐观 "禁烟令"10元罚单力度低? ·北京部分市民对禁烟缺乏信心 控烟该如何进行?
·吸烟得花钱进包间 北京部分商家借"禁烟令"发财 ·北京小餐馆不知“禁烟令” 中高档餐馆设无烟区
陈至立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
西藏雪灾3000多人受困死亡增至7人 转移1700多人
中国政府向巴基斯坦地震灾区捐赠100万美元
印度东北部连环爆炸 61死300多伤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