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女友与自己分手是因为被她人挑拨所致,情急之下用尖刀将女友的好友小丽(化名)残忍杀死。今天上午,北京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闫继东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今年29岁的闫继东是黑龙江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闫继东于2007年1月23日21时许,因怀疑其女友提出与其分手,系小丽从中挑拨所致,遂对小丽产生不满。在位于宣武区广安门南街一家动物诊所内,闫继东与小丽发生争执,后被告人闫继东扼压小丽的颈部,并用尖刀刺扎小丽的颈部、左臂等处数刀,致小丽左颈总动脉横断,造成小丽机械性窒息合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闫继东掠走小丽手机一部及诊所内人民币800余元等物。
在庭审中,对于检方指控闫继东持刀杀害小丽的事实,闫继东供认不讳。据闫继东讲:他在2006年9月份与其女友确定恋爱关系。当时其女友和小丽一同工作在那家动物诊所,闫继东没事就来诊所找其女友,但有那么几次他来找女友时,正巧都赶上女友不上班,于是他都会叫上小丽一起去网吧玩或吃饭。同年11月份,闫继东的女友突然提出和其分手,这突来的打击让闫继东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两人分手后,闫继东找过几次对方,他试图想挽回这段恋情,但都无功而返。07年1月22日,闫继东从石家庄乘车来到北京,在广安门地铁附近的一个小旅馆住下来。23日晚上9点,闫继东决定去找小丽聊聊,他见到小丽后,两个人一起去了诊所附近的餐馆吃饭,席间两人都喝了一点白酒,10点多两人返回了诊所,进了诊所,闫继东就开始和小丽说起了他女友的事,并想让小丽劝劝他的女友,可小丽却让他放弃,还说了“别再等她了,根本就不可能”之类的话,这让闫继东听后很是生气,他突然觉得之所以其女友和他分手,都是因为小丽从中挑拨的,他决定杀了这个“挑事的人”。
于是闫继东掐住小丽的脖子,直到小丽不再动。他把小丽拖到里屋的地上,这时他忽然听到小丽呻吟了一声,他怕小丽还活着,于是就找来尖刀,先在小丽身上扎了十余刀。将小丽杀死后,闫继东又将小丽身上的手机以及诊所内的800余元拿走。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闫继东无视国法,因怀疑他人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中院将审理后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