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医疗纠纷

男婴出生后缺失左臂 母亲状告医院侵犯其选择生育权
作者:王维   发布时间:2008-04-02 11:30:15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医疗纠纷案。

    自2005年11月起,张女士一直在北京某医院定期进行孕早期、孕中期的保健检查及产前诊断,前后做了七、八次诊断,每次诊断医生均告诉其一切正常,2006年7月6日张女士接受该医院最后一次产检,医生经超声波诊断后,出具诊断报告依然显示胎儿一切正常。同年7月7日,张女士在该医院剖宫产下一个男婴,该男婴出生后缺失左臂,后经残联查体鉴定为肢体残疾中度二级。现张女士认为,其定期进行产前诊断,目的就是为了查看胎儿发育和健康情况,以便于早期发现问题及早纠正和治疗,但该医院并未查出该现象,给张女士及其家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该医院进行产前彩超诊断后出具的诊断结果与胎儿出生后被医院诊断为先天左臂缺失的后果之间完全不一致。张女士以该医院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知情权及选择生育权为由,特诉至法院,请求该医院承担各项赔偿责任。    

    本案将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



编辑:张涵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患者腰背疼痛入住医院后身亡 医院漏诊漏治担责 ·医院误诊为癌 肠瘘患者获赔70万
·无痛人流酿痛苦 医院手术时纱布遗留体内应担责 ·产妇分娩后不幸死亡 医院措施缺位判赔9万余元
·医疗中误诊致患者损失扩大 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肝治疗人体试验患者身亡案开庭 医院否认人体试验非法
·双面处方造成患者用药错误 医院药店均担责 ·九龄童镇卫生院打针被误伤致残 医院赔偿5万元
·治疗癫痫未好却致视力偏盲 患者诉请医院赔偿近23万元 ·肝治疗人体试验失败患者身亡 家属起诉医院索赔43万
·广西孕妇病房丢子案一审有果:卫生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患者心肌梗死 社区医院未及时救治转院担责60%
·开刀切瘤误伤神经 患者发音困难医院担全责 ·医院推荐使用钢板不合格被判赔偿二次手术费用
·用药过量致婴儿死亡 县中心卫生院赔偿7万余元 ·患者病情至尸检后才发现 医院治疗不当仍需补偿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