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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另寻新欢 冲动妻子泼汽油烧伤情敌
作者:崔建民 肖婧 李大骞 发布时间:2008-04-02 15: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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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4月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例因丈夫出轨,妻子用汽油烧伤丈夫情人的故意伤害案件,值得让人深思。
2007年8月10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谢玲(吕强之妻)因怀疑丈夫吕强与受害人于珍有不正当关系而跟踪丈夫。并携带着装有大约半升汽油的塑料壶,伺机报复出轨的丈夫与他的情人。在跟踪至阿福路十字路口时,谢玲发现于珍坐在吕强的车上,愤怒之下,谢玲用携带的汽油泼向于珍,并用打火机点燃。于珍迅速跳下车在路旁的草地上打滚,吕强急忙将火扑灭并立刻把于珍送往北屯医院进行治疗,但于珍的双腿大面积灼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事后吕强及其妻子谢玲与于珍达成协议,约定谢玲赔偿于珍补偿金10000元,于珍放弃对谢玲的刑事诉讼。谢玲在支付给于珍7000元后,余款3000元至今未付,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于珍诉至法院,要求谢玲承担刑事责任并支付补偿金3000元。经北屯垦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谢玲赔偿于珍经济补偿款3000元,于珍自愿放弃对谢玲的指控。 谢玲为什么会做出如此过激的行为呢,后经法院调查,于珍与吕强原本是好朋友,慢慢的发展成情人关系,后来被吕强的妻子谢玲发现,谢玲因怀恨丈夫的背叛及对第三者的仇视,一直在寻找机会出气,便跟踪其丈夫然后就出现了本文开始的一幕。 此案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警示,当家庭出现了矛盾的时候,不要因一时冲动,而造成不必要的后果,以免失去钱财而又触犯刑罚,更不要为了一时的快感而给自己及家庭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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