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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罗城:为一口铁锅碾米房杀人弃尸案一审开庭
作者:唐雪云 银树沿 发布时间:2008-04-03 09:37:45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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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三个酒友在一起吃饭喝酒本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但因不慎敲烂了主人家的铁锅,作为主人的陆庆德恼火万分,索赔未果后竟将酒友捅死并弃尸于碾米房。4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陆庆德故意杀人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0月26日晚10时许,被告人陆庆德与银维丰、谢代明在一起喝酒。席间,银维丰用碗敲烂了铁锅,陆庆德打骂了银维丰。银维丰被打骂后,与谢代明离开了陆庆德家。陆庆德随即从房间拿了一把尖刀跟随二人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宝坛社区河边谢代明住的碾米房。陆庆德趁谢代明外出买酒菜之机,窜到房内要求银维丰赔其铁锅,遭到银维丰拒绝后,即掏出尖刀朝银维丰的腹部、颈部等处连捅了数刀,致使银维丰当场死亡。尔后陆庆德将银维丰的尸体藏到该房的干水沟里,逃离了现场。次日,银维丰的尸体被发现。经法医鉴定:银维丰因颈部及胸腹部被锐器损伤致气管离断和肺脏、肝脏破裂大出血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陆庆德于10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陆庆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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