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逃逸并藏匿伤者致其死亡 肇事司机领刑11年
作者:李振男   发布时间:2008-04-03 14:57:10


庭审现场。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交通肇事后不但不报警抢救伤者,反而将伤者藏匿并逃逸,导致伤者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4月3日上午,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术强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1月12日9时许,张术强无证驾驶私自改装的苏东牌农用拖拉机(牌照号为河南S45961),内乘其子张某及雇工赵某(两人均在逃)从通州市西亭镇亭西村出发沿苏223线到通州市姜灶镇某村去挖土。9时20分左右,张术强驾驶该拖拉机行驶至通州市姜灶镇姜南村10组地段右急转向西时,与由北向南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蒋某发生碰撞,造成蒋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术强等人下车查看躺在地上的蒋某,发现蒋某尚有呼吸,脚在抖动,三人在未报警、未施救,而是将被害人蒋某抱上拖拉机,迅速逃离现场。当该车行驶到姜灶镇镇南路口时(此地距姜灶卫生院约300米),张术强将车停下,用手拭了呼吸、心跳后,自认为蒋辉已经“死亡”,遂驾车带被害人蒋某从小路逃走,后因拖拉机没油被迫停下,张术强伙同赵某将蒋某从车前排移至后排,盖上衣服和被子,撬下拖拉机牌照,并将车牌、行驶证扔至河里后逃走,被害人蒋某因得不到救助,因颅脑外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交警部门认定,张术强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经检验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并私自改装的机动车,事故发生后,未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驾车将伤者带上车逃避,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经法医学检验鉴定,被害人蒋某系颅脑外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且受伤到死亡应当有一发展过程。2007年11月21日,张术强在安徽省宿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术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重大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编辑:张涵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佛山刀下留人案再审 证据链完整甘锦华被处极刑 ·失恋男杀女友姐妹二人 事后消极候捕不算自首
·精神疾病患者疑妻遭强奸怒而杀人后割颈自杀 ·疑妻子出走是岳母指使 为泄愤连砍3亲属10余刀
·家庭不和致父子起冲突 老父被儿送上黄泉路 ·广西灌阳一精神分裂男子因离婚未果杀妻21刀领刑13年
·离婚后探望孩子遭拒 一女子砍伤婆婆获刑10个月 ·长期被病妻拖累生厌倦之心 丈夫举刀杀妻未遂
·广西罗城:为一口铁锅碾米房杀人弃尸案一审开庭 ·男子因感情纠葛杀害女友后潜逃 电话投案被从轻判决
·强奸后戳伤双眼 吉林九台“徐歧彪残害幼女案”审判纪实 ·赢的想走输的强行借钱 “赌友”内讧出命案
·黑龙江虎林市一工行干部抢劫金库残杀三保安昨日伏法 ·无法忍受逆子无端滋事 父母伙同儿媳杀死不孝儿
·家长疏于教育 广西宾阳一14岁少女残杀9岁女童 ·老汉因琐事起杀心 乱刀捅死相伴40年妻子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