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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上班工资被扣发 男子放火讨薪被批捕
作者:韩红丽 发布时间:2008-04-03 15: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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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通过合法途径要回被单位拖欠的工资本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山东莒县一男子却因没有要回被拖欠的工资而到原公司放火。日前,郑某因涉嫌放火罪被莒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郑某于2007年11月到莒县一塑料公司上班,工作两个月却分文未得。郑某去公司找过两次,被告知因其无故不来上班工资被扣掉了。今年2月26日下午,郑某因琐事与妻子吵了一架心里非常窝火,想起干了两个月的活却没拿到工钱,便来到本村小卖部买了一个打火机,又去加油站买来汽油,骑车窜到原单位用汽油泼在聚乙烯原料堆上并用打火机点燃,致该厂直接经济损失500元。 该公司院内的聚乙烯原料堆与各个车间相连,且院内有甲苯、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因该厂职工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抢救才未造成巨大损失。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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