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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水可见太阳的光辉
——只为25元,江西于都法官多次送款上门
作者:兰业福 曾照旭   发布时间:2008-04-08 13: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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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法官,您们这么忙,为了这点钱,让您们跑了几趟,真不好意思。”4月8日,一位正赶着外出做农活的当事人对法官说道。这种场景,对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来说,已经司空见惯。

    陈某以邻居不让他排水于3月初向于都法院提起诉讼,经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案件最终以陈某撤诉结案。按照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调解、撤诉、适用简易程序等几种情形,诉讼费用减半收取。因收取了陈某50元诉讼费,按照减半收取的规定,应该退还25元。因数额小,法院几经催告,陈某仍未到法院领取退费,主审法官借下乡办案之机,给陈某送上退费,于是发生了上述的一幕。

    正如该案的主审法官说得一样,25元虽然钱不多,是件小事,但我们法官通过这样的小事让百姓加深对法律、对我们法院的信任,这也是一次很好的法制宣传。

    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以来,该院针对退费案件呈现数额较小,当事人经多次催告都未前来领取的特点,采取独立财务制度、院长审签、庭室负责人亲抓落实等措施,使诉讼费用减半收取规定得到全面的落实。

    从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至今,该院涉及退费案件265件,共退费3万多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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