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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犯罪率卡住校方 非监禁刑少年复学难
作者:孙莹 智勇   发布时间:2008-04-08 14: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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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刑高中生成真空地带

  花季少男少女本应处在努力求学的阶段,可有些人却因为犯罪而走上法庭。在他们中,一些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深、知错悔罪的孩子被判处了非监禁刑,这原本意味着他们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学习生活环境下。可是,记者今日从西城法院的一份调研中发现,3年来,被该院判处非监禁刑应当复学的未成年人中半数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复学。对于那些在高中阶段的非监禁刑少年犯,学校基本将他们拒之门外。这些学生无学可上、难于就业,他们的安置问题已成为司法机关乃至社会难以解决的一个难题。

  案例

  缓刑少年艰难求学

  在艰难求学的缓刑少年中,18岁的小豪(化名)是个典型。从他出事后至今将近一年半的时间,小豪再未踏进学校的大门。

  2006年11月,小豪认识的一个女学生被男同学“欺负”,她找到小豪等人希望其能为自己出头。小豪正处在血气方刚的年纪,一听说这事,就跟着去帮忙报仇,教训一下那个男生。几个人轮番上阵将对方打了一顿后,逃离了现场。事后经鉴定,挨打的男生成了重伤。

  在父亲的要求下,小豪去公安机关自首。当学校第一时间得知此事后,立即将小豪开除。“当时学校告诉我,按照教委的文件和学校校规,凡是这样的学生一律开除!”小豪的父亲告诉记者,原学校不接收,他也找过其他普通高中、职高或是技校,校方一听说小豪的情况全都拒绝了。

  小豪的父亲说,被判缓刑后,小豪还觉得学校能再给他一次机会。但失学给他的打击很大,现在他抵触情绪很大。父亲让他在家看书,他则表示:“我现在这样看书有什么用,只能到社会上去混。”

  “我不希望我的孩子仇视社会,可现在社会不关心他这样的孩子,他们将来很可能报复社会,再次犯罪。”小豪的父亲担心地说。他表示还会找相关部门反映,让孩子回到学校。

  数据

  半数非监禁刑少年无学可上

  西城法院的调研显示,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虽然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被判处非监禁刑,但他们所在的学校却仍然将其开除或劝诫其退学,致使本应继续学习的他们过早流入社会。2005年至2007年,仅西城法院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中应当复学的人数为106人,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复学的有54人,占到一半。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生必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因此对被判非监禁刑的初中生,大多都被送到工读学校,完成义务教育。但是对于犯罪的高中生,已经在九年义务教育制之外,学校再不接收,就形成了真空地带。

  “由于年纪小就没有完成学业,他们中大部分人无法上学又不能就业,在家终日无事可做。”为了孩子们的前途着想,西城法院少年庭法官还经常给这些被告人的学校打电话沟通,可无一例外都被撅了回来。“有时我们只好无奈地劝家长哪怕花点择校费再找个其他学校。其实那半数复学的缓刑少年基本都是家长找寻各种门路重新选择的学校。家庭条件好一点的干脆就转到外地读书去了。事实上,没有一个学生被原学校重新接纳。”

  探究

  零犯罪率卡住校方

  据记者了解,各区教委对区属各学校都实行量化考核,学校要争优创先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控制甚至杜绝在校学生犯罪率,“学生零犯罪率”成为卡住学校脖颈的一项重要因素。为了达标,学校一旦发现学生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就会立即进行劝退,劝服不了的可能会直接开除,以求达到学生零犯罪率。刑事犯罪的学生将被开除或勒令退学也写进了学校的校规。而且教育资源越好的区县或学校就越严格。

  一名德育老师向记者表示:“学校不接收这些有犯罪记录的学生也会考虑他们是否会带坏了其他学生以及其他学生和他们的家长提出异议等因素。”

  少年庭肖志勇法官告诉记者:“未成年人犯罪后的可塑性较强,比如有的未成年犯在学校一贯表现优秀,因为一时冲动而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不深,案发后积极赔偿,对这样的孩子,挽救是主要目的。如果在法院对他们判处非监禁刑后,学校还把他们开除了,再加上社会不良因素的诱惑,他们很可能再次犯罪,成为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如果通过司法机关、学校、家长的共同关怀,保证其原来的生活、教育环境不变,极有可能预防孩子再走回头路。”

  尝试

  按照等级安置复学

  法官表示,解决非监禁刑少年犯的复学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建立相关的机制保障其继续就学或就业。宣判后,做好司法机关与学校的衔接工作,积极安排犯罪学生继续就学,我们可以根据其犯罪性质、主观恶性程度、一贯表现、悔改情况、学习状况等分成不同的级别,对应不同类别的学校,由教委进行复学安置。

  据记者了解,东城区已经率先制定了非监禁刑未成年人的复学安置办法,根据他们的犯罪性质、主观恶性程度、一贯表现、悔改情况、学习状况等,分成A、B、C、D四级,对应重点校、普通校、职业高中和工读学校四类学校由区教委进行复学安置。

  不过,东城的做法毕竟是个别城区的尝试,尚难全市普及。目前,北京市高院已经开始就非监禁刑未成年人的复学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这一难题已经得到关注,这很可能是推动社会解决缓刑少年复学问题的重要信号。



来源:中新网-北京晚报
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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