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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也须“过三关”
作者:李伦达 杨高山 发布时间:2008-04-08 14: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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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是法官办案的重要内容。想当初,以为送达文书只是小事一桩;到如今,方知“看花容易绣花难”。原来,送达也须“过三关”,酸甜苦辣滋味,尽在其中!
首先要过“找人关”。可别笑话我,那起诉书上白纸黑字写着被告人的地址,岂有找不着人之理。我最初也不信。一大早起床,我便和庭长开始赶路了。下了中巴车,嘴上功夫派上用场,我的热情礼貌很是赢得了乡亲们的认可,他们也很客气地为我们指明了行路的方向。翻山越岭几公里,问着找到了目的地,我们傻眼了,明明起诉书上写着被告住址是“岑洼”,这里却有两个“岑洼”,二者相距七八里!又是一次南辕北辙。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经过一番折腾,最终找到了当事人。想想在很多时候,找到当事人的家却遇“铁将军”把守,这次还算幸运。痛定思痛,我们自己总结的找人秘诀是:炎热的夏天,中午太阳最毒的时候去,保准有人在家,至于冬天嘛,想一想你就该知道,当然是在最冷的早晨啦。 接着再过“进门关”。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的当事人大都居住在边远的山区,经济不很发达,但不少家庭倒是不会忘记养一条看门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庄,几条不知名的黄狗早在村口“汪汪汪”的叫起来,这就算“欢迎”我们了。且问且走,村里的一部分狗都叫起来了,说来真逗,我们刚刚放松的神经又紧绷起来,报刊上报道的“某县狂犬病爆发,扑杀活狗××条”的新闻不时地在脑海里蹦出来。我机灵的环顾了一下四周,好家伙!有一条大黄狗正伺机接近我们,记得有人说过:“狗怕猫腰狼怕蹲”,我迅速猫腰作捡石头状,果然灵验,那狗猛然掉头跑开。远远地来到当事人家门口,不料又遇一条黑狗正虎视眈眈盯着我们,四周没一个人影儿,没办法,只得扯着嗓子喊出当事人,才算给我们解了围。一路为狗所困,你说逗也不逗? 最后还有“签收关”。一天的工作进入收尾了,各种文书都已填好,我拿出送达回证让当事人签字,不料,一出“悲剧”又上演了:被告死活不愿签。她说,这一签不就等于同意离婚了吗?以前可吃过签字的亏呢!任我解释了半天,她就是不签。每当此时,庭长便亲自出马了,有道是“姜还是老的辣”嘛!他和当事人拉起家常,耐心地给他们讲法律讲道理,最终说服了当事人。事后,我问庭长,咱就不能搞个留置送达吗?庭长说,在这偏远的地方如何能找到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呢?想想也是。 擦干了脸上的汗,掸了掸身上的泥土,我们返程了。庭长问我:“小李,来到法院,你后悔不?”我说:“庭长,你呢?”庭长说:“老牛不怕夕阳短,不须扬鞭自奋蹄。”我说:“平凡也是一种美,追求就是一种快乐,人生最大的快乐就是实实在在为别人做点事。”庭长用力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们都笑了。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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