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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蕾折枝丹心护
——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纪事
作者:杨建忠   发布时间:2008-04-08 15: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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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11月,年仅15岁的沈新在另一未成年的提议和怂恿下,依仗人多势众,伙同他参与抢劫,共劫得人民币600元及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538元,销赃得款人民币700元,每人分得100元人民币后,其他赃款随即共同花用。归案以后,被告人沈新检举揭发他人的强奸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2002年6月14日,被江苏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此时,性格内向,胆小谨慎的沈新感到一切都完了。

    沈新出生于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幼年时父母即离婚,其随父亲生活,而父亲又常年生病,无力管教儿子,也无能力抚养儿子,实际上沈新一直随叔叔生活。

    如何早日使失足少年恢复自尊,激发失足少年改过自新的信心,帮助他们及时走上正常的生活道路,一直是北塘区法院少年庭思考的问题。2002年2月,北塘区法院依托区关工委支持,首创了社区志愿者与缓刑少年结对帮教的工作方法。即由区关工委根据缓刑少年的家庭情况和住处,配备1名社区志愿者与缓刑少年正式签订结对帮教协议,至缓刑期满。

    根据沈新的实际情况,少年庭及时与区关工委取得联系,专门为其配备了一名社居委副主任作为社区志愿者,进行结对帮教。沈新在社区志愿者的精心呵护和帮教下,进步很快,变化很大,第二年即在一家涉外宾馆找到了工作。一次,沈新在工作中捡到一名外籍友人的一只包,包内有许多外币及签证等各种证件,他随即交给了领导,受到宾馆领导及外籍友人的夸奖。

    作为省青少年维权岗的北塘法院积极延伸失足少年帮教工作,加强与关工委等组织联合,组织五老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强化效果,自2002年2月以来,经过七年的帮教实践,形成了“七个一”的制度化、规范化的跟踪帮教模式,取得了明显实效。

    具体做法是:一是主持一次签字仪式,为失足少年按一老对一少或二老对一少的比例,配备五老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由法院和区关工委联合组织结对签字仪式,建立帮教对子;二是开展读一本好书活动,关工委每年赠送失足少年一本有教育意义的好书,要求读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进行汇报交流;三是每月一次定期联系,五老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每月至少到失足少年家走访一次,通话一次,及时了解和掌握失足少年的思想和学习动态,指点和纠正不良行为;四是每季度组织一次思想汇报,由帮教对象向帮教志愿者和矫正机构汇报学习工作和思想状况,并结合汇报对矫正情况进行阶段评估;五是每半年或一年组织开展一次主题活动,组织缓刑少年到企业、厂矿、营区和青少年教育活动基地切身体验,实地开展教育活动;六是结对帮教期满进行一次讲评活动,每当结对帮教期满,少年庭联合关工委召开一个座谈会,失足少年汇报思想学习情况,由五老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讲评,老少之间共叙情谊,勉励走好人生之路。七是赠送一本影集。每当结对帮教期满,给失足少年赠送一本具有纪念意义的结对帮教活动相片的影集。并附上寄语。使失足少年能不断回忆在前进道路上曾留下灿烂的笑容。

    到目前为止,该院已为6名缓刑少年恢复学籍、联系安排工作,及时解决了缓刑少年的后顾之忧。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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