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在互联网上发布销售手机监听器的虚假信息,后向客户邮寄手机模型骗取钱财,4月8日下午,北京平谷水泥二厂工人李自全和河北省唐山市农民李圃因协助他人采用上述手段进行诈骗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07年1月至2007年3月8日,李自全受雇于李某(另案处理)后,在李某的组织下,由李某招聘他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的销售手机监听器信息招揽顾客,由李自全通过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里的北京到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向上述顾客邮寄手机模型,共同骗取22名被害人人民币55280元。同年3月8日,李圃与李自全受李某指使一同向5名被害人发货,共同骗取人民币14300元。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于同年3月21日将被告人李圃抓获,次日,在李圃的协助下,公安机关在北京市平谷区被告人李自全家中将其抓获。被告人李自全涉嫌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69580元,被告人李圃涉嫌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14300元。案发后,北京到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将未与李某结算的赃款人民币60240元交给公安机关。被告人李圃的家属帮助其退赔了涉案赃款。
庭审中,李自全、李圃对检方指控的犯罪实事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李圃的辩护人认为由于被害人报案,李圃并未实际骗得钱财,因此其属于犯罪未遂,同时,李圃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还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行为,因此建议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