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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公司录用心存不满 夜晚砸锁盗考官电脑泄私愤
作者:文、图/何照新 发布时间:2008-04-09 14:06:01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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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因不满自己未被公司录用,为报复面试公司,夜晚砸锁盗电脑主机,企图报复该公司面试人员。近日,广西来京人员黄振兴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据了解,黄振兴来京之后一直从事和电脑有关的工作。2007年11月初的一天,他来到石景山区某设计公司应聘,考官看过他的情况后,告诉黄振兴将考虑一下是否录用他,并在一两天之内给他通知。过了一两天之后,他并没有接到通知。对此,黄振兴心怀不满,准备了锤子等工具,打算报复该公司。2008年1月1日晚8点,他来到该公司,用事先准备好的锤子砸开公司的门锁,随后进入店内将面试考官的电脑主机搬走,对此他解释说:“我就是讨厌考官,因为他不录用我,我恨他,偷走他的电脑就可以让他的工作无法进行,让他着急。”由于黄振兴搬东西动静比较大,惊动了该公司旁边的邻居。邻居随后报警,黄振兴当场被民警抓获。 在庭审过程中,黄振兴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振兴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进行盗窃活动,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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