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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会议”被抢注说明什么
作者:李立峰   发布时间:2008-04-10 09: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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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贵州遵义市茅台镇一家酒厂以“遵义会议”为白酒商标的申请已经被国家商标局受理,使用“TM”标志的“遵义会议酒”开始投放全国市场。此举引发民众的热烈讨论。(见4月7日《中国青年报》)

    著名景区“遵义会议”商标遭抢注,此举引发民众的热烈讨论,说明在知识产权日益“财富化”的今天,商标这种无形资产越来越多地受到了人们的关注和青睐。但令人遗憾的是,作为国内著名景区的“遵义会议”在这方面做得不尽如人意,景区商标遭他人抢注,也为国内其他景区拉响了品牌保护的“警报”。

    那么,景区应如何利用好自己的景区名称呢?笔者在此为景区商标保护支“三招”。

    首先,思想上要重视。景区管理者要有前瞻意识,要认识到商标权本身所具有的“财富”属性,把景区商标保护工作做到前头。景区管理者要有法律意识,要加强对商标法律知识的学习,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从实际操作而言,将景区名称注册为商标,投入资金不大,但依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景区一次投入,将长期受益。

    其次,行动上要迅速。依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对于同一天申请的,实行使用在先的原则。因此,未遭抢注的景区名称即便是景区长期在使用,依然不能对抗他人作为注册商标进行抢注。因此,未遭抢注的景区应当及早行动,及早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免得遭抢注后后悔莫及。同时,未被注册的景区名称即便是自己在长期使用,依然不能对抗他人作为注册商标进行使用。但我国有关法律也规定,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认为该商标有侵犯自己权益等法定情形,可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异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管理上要完善。景区名称注册仅仅是迈出了商标权保护的第一步,商标权的后期管理更为重要。因此,即便是景区名称已经注册,也并不意味着景区管理者就可以高枕无忧。依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权具有期限性,但允许在法定期限届满前申请续期。商标权还具有地域性,对于有心开发国际市场的国内著名景区而言,应避免自己的景区商标在国外遭抢注。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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