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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飞檐走壁“蜘蛛人”专盗小区居民 触犯刑律领刑罚
作者:李鸿光   发布时间:2008-04-10 1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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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在公安、检察机关的预审、起诉前阶段“死扛”不认罪的“蜘蛛人”黎述月,站在刑事审判席上却低头认罪。这名流窜上海市静安、闸北和虹口等居民小区,深夜入室大肆作案的攀爬技能高手,4月9日,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

    据检察机关指控,黎述月系外来人员,在贵州老家练就了一套攀岩走壁的功夫。2005年4月至5月期间,33岁的黎述月流窜静安、闸北等地,采用攀爬居民住宅墙外的落水管、窗台,沿着外墙翻入居住在高楼的居民家中,乘着居民熟睡进入梦乡之际,悄无声息地大肆偷盗被害居民家中财物,共窃得现金人民币5000余元。黎述月的作案时间,大多选择在凌晨1时至4时许,有时一夜在同一个小区连续作案多户居民房屋。进入居民房间后的黎述月,贪得无厌不但现钞、手机一扫而光,甚至连居民穿着较新的皮鞋、阿第达斯名牌运动鞋也不放过。

    2007年11月19日,黎述月再次在广联新苑小区行窃时,被当场抓获,警方通过痕迹对比确认了他在2005年4月、5月间,先后6次作案的事实。而到案后的黎述月矢口否认拒不认罪,直到被押上法庭,面对审案法官严厉发问和公诉人环环相扣的指控,黎述月终于低下了脑袋,承认公诉机关的指控均系他个人所为。

    案件宣判后,办案法官结合本案谈及,尽管类似“蜘蛛人”小偷是个别人员,但只要全社会都能提高戒备心,纵然有再大本事的小偷也将无法得逞。法官还说,首先各小区内的保安要加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夜间巡查,对深夜进出小区的陌生人员要认真盘问;其次小区居民要多提防,入睡前要检查厅内、厨房或卫生间的窗户是否关闭,特别是贵重物品,不要在厅内随手乱放,从根本上杜绝飞檐走壁“蜘蛛人”入室盗窃的再发生。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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