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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销售假"伟哥"1.4万余粒 公司总经理一审获刑2年
作者:吴艳燕   发布时间:2008-04-10 15: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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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今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岱上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於博怀销售假冒“万艾可”(伟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於博怀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违法所得及扣押的假冒“万艾可”药品予以没收。

    自2006年年初至此后的一年间,於博怀以每粒人民币5元的价格,从辽宁沈阳一名叫“许东”的人处购入假冒“万艾可”药片,然后通过网络发布销售信息吸引买家。2006年3月,於博怀应一境外人士订购要求,通过DHL快递方式以每粒1.5美元的价格出售假冒“万艾可”药片30粒,并通过西联汇款方式收取货款75美元。同年5月,於又以相同方式销售假冒“万艾可”药片1千粒,收取货款1521.09美元。2006年6月和2007年5月,於博怀与买家在本市进行当面交易,以每粒1.2美元的价格销售假冒“万艾可”药片1.3万粒。

    2007年7月,於博怀被公安机关逮捕。截至案发,於博怀共销售假冒“万艾可”药片14030粒,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6万余元。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於博怀在没有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假冒”万艾可”药品,其行为不仅侵犯了药品管理制度、侵害了公民的身体健康,也侵犯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以非法经营罪对其定罪。鉴于於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予以处罚。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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