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民事案件

前妻告前夫不履行探望协议获法院支持
作者:胡卫国   发布时间:2008-04-11 10:58:38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离婚妻子因看不到儿子,把前夫告上法庭,请求判决定期见到儿子,4月11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令,原告每月探望儿子2次,每次19小时,被告朱先生负有协助义务。

    原、被告于2007年12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儿子随父亲朱先生共同生活,母亲小静每月给付生活费30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双方各半负担。双方又口头协议,小静每个周末探望儿子一次。但离婚才一个多月,朱先生就拒绝小静探望儿子,今年春节后小静向法院起诉,要求每星期探望儿子一次,每次不少于24个小时,并且在寒暑假及新版的法定假期间,儿子在身边连续居住2-15天。朱先生认为,原告没有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抚育费,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请。

    法院认为,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对未与之共同生活的子女进行探望、看望、交往的权利,另一方不但负有不妨碍对方行使探望权的消极不作为义务,而且还负有协助的义务。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或未按期给付子女抚养费的,不得作为另一方中止探望权的依据。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张涵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公司拖欠债务被吊销营业执照 股东应及时清算并还债 ·支取15000却记账为1500 储户不当得利应返还
·二十年来丈夫赌性不改 妻子心灰意冷起诉离婚 ·二十年来丈夫赌性不改 妻子心灰意冷起诉离婚
·公司副总被欠薪20万 上海发出首个劳动报酬支付令 ·大学生儿子为讨学费和抚养费与再婚父亲对簿公堂
·不孝长子拒养8旬老母 老人无奈法院维权 ·业主状告物业违法收取停车费要求返还1元被驳
·股东享有知情权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败诉 ·担保人索款引发案中案 法官细辨真伪离婚调解书
·窗前绿地变双面墙体造型 一业主因视线被挡诉开发商 ·一律所以律师伪造证据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北京二中院受理首都机场3号楼消防器材款争议仲裁案 ·还款后方知诉讼时效已过 债务人诉请返款被驳回
·借条欠条都是债 无理不还判败诉 ·因感情不合 上海一对表兄妹婚姻关系被判无效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