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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寓未出售电线被掏空 二窃贼被判入狱1年
作者:胡卫国 发布时间:2008-04-15 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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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二名男子潜入还没有出售的新公寓,窃得房内已安装的电源线数千米,4月15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保三、张云贵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
来沪务工人员黄保三、张云贵平时游手好闲,赚钱想走非法捷径盗窃电源线。2007年9月下旬到10月底的一个多月时间内,被告人黄保三、张云贵携带老虎钳、旋凿等作案工具,利用夜间合伙先后4次,在两处公寓小区内盗窃作案。他们爬窗进入竣工不久还没有出售的3幢9套新房屋内,采用抽拉的方法,窃得室内已安装的规格为2.5平方的铜芯电源线,共计2950余米,价值3700余元。不几天,黄保三和张云贵在销赃时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保三、张云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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