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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柔情系天平
――记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陈淑二三事
作者:温建华 周飒   发布时间:2008-04-16 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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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刻苦钻研业务,从未办错案;她,不受人情干扰,从不办人情案;她,不被利诱,坚决不办金钱案;身材娇小,外表柔弱,但是目光异常坚毅的她,不是无情之人,但必须以高度责任感端稳法律天平。——她就是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陈淑。在她从事审判工作的十三个春秋岁月中,所审结的400余件刑事案件无一错案。她勤奋努力、刻苦工作,成为全市法院二十年来审结刑事案件最多的人。今年3月,她被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成为我省惟一获得此项荣誉的女法官。

          忠于法律 坚守公正

  1995年,陈淑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后,直接进入法院工作。从哪时起,她就树立了执着追求,坚定不移地将青春和毕生奉献给法律事业的信念。在审判工作中,她给自己定下了这样的规矩:钻研审判业务,不办错案;排除人情干扰,不办人情案;抵制物质利诱,不办金钱案。十几年如一日,她在审判岗位上默默无闻而忠贞不渝地实践着自己的诺言。

  有一次,她在审理一起流窜作案的团伙抢夺案中,细心审查到一河南籍被告人顾某的出生年月有误,在经调查核实后,确定顾某不满16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不能判决有罪,顾某的父亲得知此情后,特地从河南赶来送一些当地特产给她。面对当事人的一片真诚,她说:“谢谢你的好意,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我应尽的职责。”短短的话语让人感动不已。她就是这样,对自己自警自律,面对怀有目的或者善意的吃情、送礼,她一概拒之,真正做到廉洁自律,笃守公正。

           勇挑重担  爱岗敬业

  女人总是不乏柔情一面,陈淑也不例外,在处理一些特殊案件的时候也会感到一种无形的伤感和压力:从03年她到刑事法庭以来,看到关在派出所、监狱的被告人,一个个年纪二三十岁左右的小青年,一个个仍未成年的孩子;注视着一双双悲伤和悔恨的眼睛;注视着父母们无奈忧愁的神态。身为一个三岁孩子的母亲,陈淑每每见到这样的场景,都感触颇深。 

  2003年,陈淑到刑事庭工作就担任少年法庭审判长,以办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为主。她在办案过程中对失足青少年倾注了慈母般的关怀。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她运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注重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挽救失足青少年。在审理中,她不仅引导青少年认识错误,宣传法制,而且与青少年的家长予以多方沟通,探讨对青少年的管教问题。对有悔改表现的青少年,她总是力争对他们判处较轻刑罚,对于符合缓刑条件的青少年更是能正确适用缓刑,给予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有一次,她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王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而且是某中学高二学生,她想:如果判实刑,将影响到这孩子的一生。于是她走访了学校和老师,发现王某平时表现和学习成绩均良好,最终确定对王某适用缓刑。后来,王某考上大学,向她表示感谢,她说:你能走好以后的道路,就是对我最好的感谢了。近年来,每年都有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参加高考,并有6人考取了大学。

         乐于奉献 扎根基层

  “乐于奉献才有作为。”这是陈淑多年从事审判工作的真切体会。10年前,陈淑取得了律师资格,本可以下海独干的她在经济洪流中仍然安心扎根于基层法院。在她刚进入法院时,因写作出名,区政府办公室便点名要她去从事某领导的秘书,但她认为学应以致用,婉言谢绝了他人的好意,甘愿在基层法院从一名书记员做起。1998年,区政府要提拔乡镇干部,作为年轻有为、学历高能力强的她又是最佳候选人之一,但她为了审判工作,又一次放弃了平步青云的良好机会,为此很多人都不理解,她每次都报之一笑,也不多加解释。

  多年来,她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审判事业上,早上班晚下班,且经常加班。作为少年合议庭的审判长,她不仅自己要办好案件,而且还要指导其他审判员审理案件。父母提醒女儿注意身体,儿子埋怨妈妈不去幼儿园接他,整天只知道忙工作。

  陈淑以她的一颗淳朴之心,勤奋敬业、公正执法,以她特有的细致耐心禀赋,及那与生俱来的柔情爱心,描绘出了当代女法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与风采。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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