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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灾害期间滥用职权牟利 一林业执法人员一审被判3年
作者:李云超 赵映 发布时间:2008-04-17 09: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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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灾职务犯罪案,以被告人舒正鹏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舒正鹏原系清镇市王庄乡林业站工作人员,今年2月15日奉命到王庄乡王庄村核实凝冻期间林木受灾情况,2月20日,王庄村副主任黄涛来到乡林业站询问受灾林木清理事宜,舒正鹏借机向黄涛提出,要求王庄村将砍伐的林木出售给其弟舒正龙,并告诉黄涛可以砍伐200株。当王庄乡支部副书记钱龙向舒正鹏询问砍伐林木是否需要申请或报告时,舒正鹏答复其以砍伐受灾林木为名义,无需报告。在舒正龙、钱龙、黄涛三人(另案处理)一同确定砍伐的范围时,被告人舒正鹏明知将要砍伐的杉木不是受灾林木,却不予制止。2月20日、21日两天,舒正龙组织人员砍伐王庄村集体所有杉木及桦木263棵,蓄积118.237立方米,全部为非受灾林木。2月23日,舒正龙在将砍伐的林木运送出山时,被护林人员查获,舒正龙即电话通知了舒正鹏,舒正鹏随即赶到现场,欺骗护林人员,称砍伐的是受灾林木,使舒正龙砍伐的林木得以放行并运送至木材加工厂进行加工。同月25日,清镇市林业局准备到王庄乡王庄村现场检查林木受灾情况,被告人舒正鹏为逃避查处,便电话指使黄涛用树枝掩盖砍伐的树桩,还通过手机短信指示黄涛不要承认滥伐林木一事。 法院认为,被告人舒正鹏身为国家林业执法工作人员,本应认真履行职责,核实受灾林木,严查借机乱砍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但其在明知清理范围为受灾林木且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帮助其弟牟利,越权同意王庄村借机砍伐非受灾林木,使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等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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