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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五年查处违反“五条禁令”2918人
作者:霍志坚 闵政   发布时间:2008-04-17 11: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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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人民公安报消息,记者从4月16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获悉,五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违反“五条禁令”案件2373起、2918人,其中开除、辞退1215人,追究领导责任1113人,并注重抓养成教育,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公安队伍中因车、枪、酒、赌问题而引发的违法违纪案件。

    2003年1月22日,在加强全国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发布了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的“五条禁令”,作出了对违禁者予以纪律处分、辞退、开除的规定,同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周永康同志在会上提出了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要求。

    “五条禁令”自2003年2月1日实行,一场震动警界内外的纪律整肃拉开帷幕,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安部纪委的统计显示,五年来,公安民警违反禁令的案件大幅下降,因违反禁令被辞退、开除的人数也大幅下降。公安部一位资深警官说:“‘五条禁令’对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民警作风养成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五条禁令”贯彻落实的过程,也是不断完善、体现警务监督工作人性化的过程。五年来,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各级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部门努力把“监督的本质是关爱”体现到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加强事前、事中的预警防范监督,努力使民警不犯或少犯错误,把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同时,注意维护民警执法权益,2005年以来为近两万名民警纠正错案、恢复名誉、给予经济补偿。

    “五条禁令”的实行在得到公安民警及家属普遍拥护的同时,也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和赞誉,许多地方政法机关乃至其他政府部门也纷纷效仿这一做法。

    “五条禁令”五年来的顺利实行及产生的良好效果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有专家认为,“五条禁令”针对性强、明了易记、规定刚性、可操作性强、执行监督坚决有力等特点,以及在制定、实行中创下的经验,对今后的治警方式都有极强的示范意义。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何丕洁说:“‘五条禁令’开辟了公安机关治警的新时代,对今后的队伍管理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来源:中新网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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