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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寨前法庭在掌声中化解一块石头引发的“血案”
作者:雷动    发布时间:2008-04-17 11: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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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桂东县寨前法庭工作人员翻越高山,趟过因冰灾受损的路段来到寨前乡槐村张富的家中,调解审理一起原告陈亨与被告张富因一个石头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在2007年2月3日,陈昌发现其屋前小溪中一个用于巩固小石桥的石头被同村的张富搬走,便要求张富将石头搬回原处。次日中午,陈昌见张富没有自觉搬石头,便会同其兄陈亨来到张富家门前将已铺在门口用做U型槽架桥的石头搬回了小溪中。当日傍晚,张富突然来到陈亨门前,不由分说就将陈亨砸昏,随即又在混战中折断了陈昌的手臂。之后陈昌的伤情构成轻伤,花费医药费四千余元,按照法律规定提起了刑事诉讼,后经法院刑事庭调解,张富赔偿了陈昌经济损失七千元。而陈亨的伤情构成轻微伤,花费医药费、误工费、法医鉴定费等二千余元,因不符合刑事诉讼的条件,故而提起了民事诉讼。张富则认为自己已经在刑事诉讼中赔偿了陈家兄弟的经济损失了,扬言绝不肯再出钱。

    法官的教育乡亲邻里之间要互尊互信,和睦相处,原告陈家兄弟不应仗着家中兄弟多而气势凌人,被告更不应该采用暴力的方式。在法官的耐心说服下,被告张富主动表示愿意赔付原告的医药费,而原告陈亨则表示被告只须赔付医药费七百余元就行了,放弃赔偿其它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此举当即赢得了众乡亲的热烈鼓掌,一场因一石头引发的“血案”就在一片和谐的掌声中化解了。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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