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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引发森林大火 赣县法官上门立案
作者:宋英 刘玮   发布时间:2008-04-18 13:56:48


法官来到蒋老太家中,向其宣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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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4月17日,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刑庭的法官们来到家住高排村88岁的蒋老太家中,为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今年3月2日11时许,蒋福秀在赣县大田乡高排村学山组“学地窝”山脚下其儿子赖某的责任田用火柴点火烧田坎杂草时,不慎引发森林大火。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为304.6公顷(4569亩)。现蒋福秀因涉嫌失火罪于2008年3月6日被取保候审在家。4月8日,公安机关对蒋老太以涉嫌失火罪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鉴于蒋老太已年过八旬、居住偏远、行走不便,该院立案庭、刑庭的法官们及检察院公诉人等驱车几十公里来到蒋老太家中为其进行现场立案、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并为老人及其子女现场说法,提供法律咨询。

    为使老百姓打官司更加便捷,该院为老、弱、病、残、困等困难群众拓展服务领域,推行了上门办理立案手续制度,这样减少他们往来法院的次数,从而减轻他们的诉讼负担,体现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人文主义精神。同时,该院从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出发,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办案中从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切入,充分维护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让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关怀,从细微之处体现人文关怀。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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