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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回访制度确保两个“效果”统一
作者: 景跃红 赵晓敏   发布时间:2008-04-21 15: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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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4月14日下午,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组织召开座谈会,对2007年以来因犯“两抢一盗”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管制的未成年非监禁刑人员进行集中排查和回访。

    在回访座谈中,少年庭庭长张建海讲解宣传了相关法律规定和缓刑考验期应注意遵守的纪律。孩子们也纷纷汇报了他们在服刑考察期间的生活、学习状况;家长们也积极发言,介绍各自孩子的近期表现。孩子们在缓刑考验期间和管制期间都能自觉接受家长和帮教人员的管教,遵守考察期间的纪律规定,定期汇报思想,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与社会不良人员断绝往来,走上了正常的生活学习轨道。座谈会后,孩子们纷纷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考验期内的纪律规定,继续改正自身缺点,珍惜法院给予他们的重返社会的机会,好好学习,努力工作,回报党和国家对他们的特殊关爱。

    该院少年庭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教育为着力点,以感化、挽救为立足点,最大限度地对偶尔失足的未成年犯给予司法保护。对那些将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审判前积极与当地组织、学校和家长等进行沟通协调,在确保未成年被告人的监管条件和帮教措施落实之后,再作出判决。同时对判处的未成年缓刑、管制的人员,制定落实跟踪考察制度,建立跟踪考察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不定期地进行考察和回访,与家长、学校及时沟通和联系,确保非监禁刑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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