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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毒品" 一女子为6千元酬金运毒680克
作者:王瑶 发布时间:2008-04-22 11:15:15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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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为获得6000元酬金,一女子不惜生命到云南运输毒品,最终落入法网。4月21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卡米拉运输毒品一案。
被告人卡米拉,维吾尔族,新疆库尔勒市人,农民。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2月2日13时许,被告人卡米拉乘坐从保山发往昆明的卧铺客车,途经大保高速公路东门收费站时,被公安民警当场从其携带的手提包内查获海洛因680克。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卡米拉运输毒品海洛因680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卡米拉对所运输的毒品表示不明知,为获得6000元报酬,才同意帮人携带自认为是一般的违禁品。针对犯罪事实卡米拉未提出异议并表示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判处。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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