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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法院建立行政争议发生预警机制
作者:邓承杰 发布时间:2008-04-22 15: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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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广西马山县人民法院自2007年至今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1件,审结41件,审结率100%,其中以行政协调方式处理的有25件,占了60.96%,所审结的行政案件无一出现上访、矛盾激化现象,有效的促进了行政机关与基层群众的依法行政、行政为民的和谐关系。
马山法院充分发挥立案审查、信访接待、非诉执行审查等职能优势,将在这些工作中获悉的可能引发行政争议的一些信息及时归类分析,并采用建议、函告、通报等多种形式告知相关行政机关,让其主动做好行政争议的息诉工作。该院在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时,如发现有案件违反了相关行政程序法律规定的,在裁定不予执行的同时,还以函件的形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可能发生行政争议案件的预警通知,促使行政机关主动改正其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主办法官发现行政机关执法确属违法时,立即向庭长和院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通过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指出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中的违法情况,促使行政机关主动改变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对适用法律不理解的行政机关,及时发送诉讼沟通函,阐明可能判决的法理,争取实现“胜败皆服”的效果。 对于协调无效须判决的行政争议案件,主办法官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告知行政诉讼的举证、质证、认证规则,积极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强化行政机关的举证意识,坚决杜绝行政机关逾期补证行为和一个案件多次开庭现象;同时,充分发挥合议庭职能,合议庭成员要切实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纠正依赖思想,减少案件向上级法院层层请示和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机率,提高行政争议案件庭审的质量和效率。 马山法院创新行政协调机制的审判模式后,有效提高了协调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成功率,坚持把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行政审判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有效地提升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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