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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嫖娼玩“新奇”反绑女子手足借机掠财被判刑
作者:莫辉 发布时间:2008-04-22 16: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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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对一起“买春”后当场实施的抢劫案作出宣判,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黎嘉惠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黎嘉惠系广西桂平人。2007年11月初,黎嘉惠在网上聊天时与一网名“魅女”的女子相识。黎嘉惠声称自己是广东人,目前在桂平经商,金钱充裕,其后取得了“魅女”的手机号。 2007年11月11日傍晚,来到南宁的黎嘉惠将“魅女”约了出来,两人在西乡塘区一家旅馆开房度夜并发生了性关系。第二日上午,黎嘉惠又叫来一名在网上认识的女友“VERA”。在征得两女的同意后,黎嘉惠将她们从背后反绑手足,准备来点“新奇”玩法。然而在与两女发生性关系后,他却不给两人松绑。“魅女”察觉情况有异,转头看去,发现黎嘉惠已经起身在翻找她们的手机、钱包,立即叫骂起来。黎嘉惠回身对其殴打,正在此时宾馆服务台打来电话催缴当日房租,“魅女”趁黎嘉惠接电话之机大喊救命。黎嘉惠慌忙挂了电话,抢走两名女青年的现金共计800元人民币及两部手机。正欲逃跑时,被赶来查看情况的保安抓获。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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