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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门前上演“丢包计” 姐弟合伙诈骗被判刑
作者:王洪 贾端阳 发布时间:2008-04-23 09: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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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姐姐与弟弟及弟媳三人合伙,采取“丢包”手段骗取他人现金近万元。4月23日,本网从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一家三人因诈骗罪分别被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去年3月26日,姐姐吴小芹、弟弟吴小刚及弟媳王艳三人来到南漳安集邮政储蓄所门口。 吴小刚、王艳二人见当地人冯某从储蓄所取款出门,便上前询问冯某,是否拾到他们丢的2万元钱。当吴小刚夫妻离开时,吴小芹趁机将一个装有报纸的方便袋塞到冯某口袋,并故意让冯某不要声张。 就在吴小芹提出与冯某平分这捡来的2万元钱时,吴小刚、王艳返回,称有人看到冯某捡到了他们丢的钱。吴小刚声称自己丢的钱里有一张写有电话号码,要冯某拿出身上的钱来查验。 吴小芹也鼓动冯某拿钱出来查验。冯某想自己身上9914元钱是刚从银行取出的,不怕查验,遂将钱交给吴小芹等三人到派出所查验。不想,这三人拿钱后一去不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小芹、吴小刚、王艳三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三人归案后自愿认罪,且退还全部款项,南漳县人民法院从轻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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