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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职工高工资怎样才“合法”
作者:李克杰   发布时间:2008-04-23 13: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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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电力职工待遇过高这一问题,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称,近年电力企业利润多是靠加强成本管理、控制损耗增加的。同时表示,电力职工收入只要合规合法,再高也无可非议。(4月22日 中国网)

    “电力职工的收入只要合法,再高也无可非议”,从法律的角度看,这句话无疑是正确的,而且非常正确!因为在法治社会中,只要合法,就不应受到任何质疑。这本身也是实行法治的一个基本目标,即努力使机关、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行为都合法化。但问题是如何才能保证“合法”?

    以人们质疑电力职工的高工资为例,其关键点就在于人们怀疑高工资“不合法”。那么,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做一千次一万次“合法”假设,又有什么用呢?丝毫无法平息公众的质疑,因为这种以电力职工高工资“合法”作为预设条件的解释,本身就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没有任何说服力,既不能说服别人,也无法说服自己。

    那么,如何才能让电力职工的高工资合法呢?笔者认为,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对主营业务,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基础上,通过听证会程序确定合理的电价水平;对非主营业务,应当按照国资在总资本中的比重,以合理的标准或比例向国家分红。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前提下,企业再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内部分配,才能认为是合规合法的。这种情况下的“高工资”才无可非议。

    王野平称,最近几年电力企业的利润,很多是通过加强成本管理、控制煤耗、减少线损,使企业的利润得到了增加。此外,通过企业走向市场,在非主营业务方面也取得很大进展,获得了相应的利润。现在所反映企业的利润当中,主营业务只是利润当中的一部分。其实,这两个基本事实恰恰说明了现行电价的过高倾向和非主营业务未向国家分红的不合理性。因为目前电力企业里面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的各种利润都是国有资本运作的结果。特别是对于主营业务来讲,电力企业的经营具有天然的垄断性,成本的减少和利润的增加,顺理成章是电价的降低,而现在却被当成企业利润进行个人分配了。尤其是当行业职工收入远远高于其他行业水平时,必然意味着垄断成本的分摊与利润的分配存在严重不合理。这才是电力职工高工资的真实背景,由于其合法性是值得怀疑的,所以成为公众质疑的焦点所在。

    看来,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的回答是很有“艺术性”的,巧妙地回避了实质性和深层次的问题,不过却陷入了逻辑上的自我矛盾,很难自圆其说,当然也于事无补。



来源:新华网  
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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