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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按摩店找“小姐”遭拒 一男子持刀刺伤女老板
作者:胡庆元 发布时间:2008-04-23 14: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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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一青年屡次到按摩店找“小姐”,遭到店老板拒绝后,竟持刀将老板刺伤致残。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宗成有期徒刑八个月。
现年26岁的王宗成系宜宾县安边镇治和村村民。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后刑满释放。2007年4月18日晚21时许,王成与郭某某(另处)窜至柏溪镇天福北苑一按摩店内,要求老板陈某替二人找小姐陪同唱歌。陈称没有小姐,王宗成二人遂辱骂陈某。 稍后,王宗成与郭某某又窜至邻近的按摩店,向老板罗某提出找小姐陪,罗称没有。王宗成借口罗“不给面子”,将桌上的啤酒瓶摔在地上,又掀翻了电视机,并摸出刀。罗某见状慌忙朝店外跑去。王宗成持刀追赶,罗某跑出200多米才逃脱。 次日凌晨1时许,王宗成酒后与黄某等路过一家按摩店时,王又进到店内,问老板蒋某有无小姐。蒋回答没有。王宗成不满,遂抓住店内一女服务员殴打。蒋某见状上前制止,王宗成则掏出刀,连续向蒋捅去,将其左肩部、双肘关节、左侧腹部、左大腿等处刺伤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蒋某左侧桡神经部分损伤,属轻伤,左上肢损伤属7级伤残。2007年7月11日,王宗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调解,王宗成赔偿了蒋某医疗、误工、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宗成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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