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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难忘的离婚判决
作者:张媛媛   发布时间:2008-04-23 14: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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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称颂女法官是“侠骨柔肠”,对此,我有深刻的体会:女法官更能体现出来的是面对不幸的人们,以女姓特有的细心和耐心,轻轻抚平人们心底的创伤,以法官特有的正义和勇敢之心,果断地拿起法律的利器,惩恶扬善,还公道正义于人间。

    我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了,办理过各种类型的案件不下上千件,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多已淡出我的记忆,唯有一件离婚案始终清晰地留存在我的记忆深处,挥之不去。

    那是八年前的事了,那时我还在法庭工作,当时法庭受理的大多数是些民事案件,而其中婚姻家庭案件占60%。记得当时我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时某是某建筑安装公司的副总经理,被告王某是家庭妇女,双方年龄都是36岁,生有一男孩,由于性格不和,时某提出离婚。这看似一起极为普通的离婚案,开庭前我先安排了调解,然而,双方情绪非常对立,致调解未果,于是开庭。庭审中,时某泣不成声地向法庭陈述了自己不幸遭遇:原被告系包办婚姻,王某只有小学文化。婚后,王某刁蛮的性格很快暴露出来,看在年幼儿子的份上,时某一忍再忍,然而,王某却变本加厉。因业务上的原因,时某经常很晚回家,而王某则怀疑他有外遇,为此,两人经常发生吵打。一天,时某谈完一笔生意后半夜才回家,王某不听解释,坚持认为他又在外面鬼混而与其厮打,并逼其下跪写保证书,时某不堪忍受当场提出离婚,王某耿耿于怀。第二天晚,趁时某熟睡之际,王某恶从胆边生,拿起一把剪刀朝时某下身剪去……“啊!”的一声惨叫,划破了黑夜的长空,邻居们纷纷赶来,把浑身是血在床上打滚的时某送进医院,幸亏送的及时,医生对伤口作了缝合术,才未造成终身残疾。第二天,因生意上的事时某要赶往外地签订一份重要合同,当时,正值盛夏,时某忍着伤口的巨痛,一步一挪,一步一歇,汗水与泪水交织在一起,费了九牛二虎般的力气才上了车,然而,到了车上却不能坐,一坐下伤口撕裂般的疼痛,血水顺着腿往下流,时某真是生不如死……。听着时某的血泪陈述,女姓特有的同情怜悯之心使我眼眶湿润,我强忍愤怒责问王某是否事实,而王某并不理会我,斜着眼瞪着时某冷笑到:哼!哼!一个大男人家,哭笑俱全、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演给谁看呢,是想引起这位法官大姐的同情吧!怎么着,我偏不离,看你们能拿我怎样?看着王某的嚣张、时某痛苦绝望的眼神,我差点拍案而起,但我努力按捺住自己激动的情绪,坚持把庭开结束,在法庭小结中,我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坚决而果断地支持了原告的离婚诉请,并当庭作出判决。

    当时,我确实为自己作出的离婚判决捏了一把汗。因为,按照传统的说法是“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而且,当时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则上不诉讼三次不轻易判离,第一次起诉离婚就判离的是少之又少。然而,综观全案,原被告系包办婚姻,婚后感情一直不和,被告对原告下此毒手,证明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应该得到支持,于是,我冷静而理性地作出离婚判决。宣判后,被告不服,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这起离婚案件虽已尘埃落定,但我心里始终放心不下双方当事人。半年后,我到时某所在的公司回访,他看上去很年轻、很精神,与在法庭见到时判若两人,此时,时某已荣升为公司总经理,他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说:谢谢法官大姐作出的公正判决,是法院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让我从死亡的婚姻中解脱出来,现在我才真正活得象个“人”样。当我问起王某近况时,时某长叹一口气道:唉!她现在很可怜,文化程度低,与人又难以相处,儿子不肯近她,娘家人也断绝了与她来往,但她现在知道自己错了,悔不该当初那样对待我,但为时已晚。虽如此说,但时某在经济上还时常接济王某,并把法院判归自己的房子也让给了王某居住。

    而后,时某带我们参观了他的公司,公司在原来基础上又扩大了规模,生意也越做越大,越做越红火。看着时某容光焕发的脸庞,听着他对自己公司未来的设想,我由衷地感到欣慰。是啊,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比天还大,每一起诉讼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作为法律工作者,应尽最大努力让法律的阳光尽早褪去当事人的伤痛,让所有的当事人和百姓都领略法律的强大、公正的力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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