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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央行“征信系统”背后偷笑
作者: 岳振    发布时间: 2008-04-24 1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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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现行央行征信系统,北京律师董正伟最近表示,“人民银行现有个人信用信息记录的缺陷会导致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比如电话交费信息”。据记者了解,2007年,仅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因“发现信用偏差”,到该中心查询征信报告的人数有3000多人。(《北京晨报》4月23日)

  看到这洋的消息,消费者和运营商应该都可能会露出“微笑”,然而其内涵肯定是不同的。对消费者而言,面对在银行贷款问题上可能会遇到极大麻烦,以后便不敢对电信运营商有丝毫的怠慢,运营商成了“上帝”,因此,消费者的微笑应该是“苦笑”或者“无奈的笑”;对运营商而言,因为有银行信用作为“武器”,可以使消费者“不战而逃”,不再损兵折将,而坐收渔利,因此,运营商的在背后偷偷地、“开心地”笑了。

    一年前,央行就和和信息产业部达成协议,同意电信用户缴费信息接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已经责成各地人民银行和电信企业推进这项工作。手机欠费记录今后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进入到银行的个人信用档案,最终,会让你拿不到房屋或者其他的消费贷款。

  曾经被运营商视为“衣食父母”的消费者,似乎总是在被动地接受所有的安排,而广大消费者大声疾呼的改善电信资费不合理状况的问题,运营商们似乎总是视而不见。这下好了,联合银行来给消费者上了一个紧箍咒,虽然看似合情合理,实则是一种资源垄断下的霸王策略——要求消费者必须无条件遵循运营商的规定。

  为何这样讲?理由是这样的:当运营商在自身收费问题都还没有解决或者解释清楚之前,银行和电信运营商的信用管制也没有基本的法律公正和道德公平。消费者只要选择了一家电信机构,那么就要求你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支付足额费用,虽然选择服务的确需要付费,但是消费者无力摆脱“欠费”所带来的信用管制,不管欠费是出于客观或主观。而最要命的是消费者在运营商的选择问题上非常有限,这种情况下,也就是说无论如何消费者都只能是单方信用管制的对象。

  为什么中国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投诉中,中国移动的投诉案件居“榜首”?这个号称“沟通从心开始”的企业,却没有少从消费者手机里面“揩油”,其他几家也没少赚钱,从这个层面看,不管是其自身技术问题还是与其他利益团里的“合谋”问题,都与“企业诚信”极不相称。如果仅仅从其自身的利益点出发来要求消费者必须做到“诚信”,那么消费者也完全可以从自身的利益点出发要求运营商必须做到“诚信”,银行或者其他机构同样也应该以“诚信”为由限制电信运营商的某些涉及关键利益的行为,否则,消费者难以信服。

  实际上,欠费两个月不能够说明消费者就是“不讲诚信”,计入诚信系统后,也不能说明这个诚信记录就有十足的法律依据。“欠费”和“诚信”被某些利益集团主观地套上“内在联系”,实则令人费解。电话欠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为诚信记录?这个问题不是央行和电信运营商的一纸协议就能定论的。因此,与其说电话欠费计入诚信系统是考验消费者信用,不如说是运营商向消费者发出的一个警告。

  显然,不管是央行,还是电信运营商,都把诚信问题完全归咎于消费者了。一个合理的诚信考评应该是在一种综合性测量体系下进行的,在事关房贷这样的敏感金融问题上,央行和电信运营商不能对消费者信用程度的测评操之过急。当然,如果是电信运营商害怕自己的受损,那么一个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消费者话费不足时提醒消费者补足费用,否则立刻给予停机处理。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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