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位置: 执行追踪 |
利辛法院发挥基层组织调解优势执结10年“骨头”案
作者: 刘涛 发布时间:2008-04-24 16:46:44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4月21日上午8点多钟,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门口,随着一阵鞭炮声响过,一位中年男子面带笑容,给法院执行庭送来一面锈有“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并由衷地感谢道:“太谢谢执行庭的法官,这十年来,你们为了我的案件,到处奔波,没少操心。”
1996年,被执行人武永德经第三人周天财介绍购买申请人武子华化肥,欠款一万余元。因多次催要无果,1997年8月,武子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武永德给付欠款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判决武永德给付化肥款9125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武永德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武子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武永德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及传票,责令其履行生效的判决。当执行法官前往武永德家中强制执行时,武永德已外出打工不在家,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家人也不愿代为履行义务,执行只能暂时中止。 1999年12月,此案恢复执行,按照法律程序,法院依法对回到家中的武永德司法拘留15天,但武永德仍未履行义务,执行陷入僵局,而申请人武子华极其家人则认为法院执行不力,多次找到执行法官,要求法院及时将执行款执行到位。执行法官耐心地向申请人武子华说明该案执行过程的实际困难,暂时平息了申请人的情绪。 2007年9月,申请人听说被执行人从外面回家收割豆子的消息后,即向执行庭打电话,要求执行。2007年9月21日清晨5时许,执行庭组织7名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实施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亲属公然抗拒执行,并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百余人对执行干警进行围攻,执行法官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妨碍执行的有关人员实施司法拘留。 利辛县法院领导对此案也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警力,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希望村委会做通被执行人的工作,主动履行义务。村委会主任武国强在执行法官介绍案情后,及时与被执行人及其家人联系,耐心细致地做说服教育工作,从法理、情理两方面,不厌其烦地进行说理,最终,使被执行人意识到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表示愿意还款履行义务。 2008年4月20日,被执行人武永德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以及村委会大力调解下,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将9200元执行款送到执行法官手中。该案执结后,深刻体会到法律尊严和执行工作辛苦的申请人武子华,为执行法官的执着办案作风所感动,给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编辑:李金红 |
右侧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