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一男子盗窃后逃跑途中施暴抗拒抓捕领刑三年
作者:
尹庆雷
发布时间:
2008-04-26 09:15:52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4月24日下午,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案件,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孙春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25岁的孙春明,平日经常泡吧,沉溺于网络。2007年12月28日,孙春明伙同“洋洋”(在逃)到网吧上网,见到正在上网的韩某的手机放在电脑旁,便想偷走占为己有。孙春明骗称韩某的钱掉在地上,“洋洋”趁机盗窃手机后逃跑。黄某发现手机被偷走后紧追二人,孙春明在逃至网吧外的一条死胡同时被黄某抓住,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对其进行威胁,后借机逃走。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春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在逃跑过程中使用威胁手段抗拒抓捕,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 编辑:
张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