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冒充部队学院食堂采购员诈骗132万元货物获刑12年
作者:曹静   发布时间:2008-04-28 10:50:20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29岁的河北人杨某,2004年曾在某部队学院食堂打工做面点,这段经历让他日后的行骗得心应手。2006年,杨某冒充该学院食堂采购员,骗取了大量的奶制品、调料等货物,价值达到132万余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

    2006年4月至7月间,杨某假冒某部队学院食堂采购员,以部队食堂需要奶、调料为由,骗取被害人李先生价值人民币67万余元的奶制品、调料等货物。2006年4月至10月间,杨某采用相同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彭先生价值人民币51万余元的奶制品、调料等货物,骗取被害人蔺女士价值人民币14万余元的奶制品、调料等货物。杨某在骗取这些货物后,将之低价转让,并将所得货款挥霍。2007年6月27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予以羁押。

    庭审过程中,杨某辩称:“我认罪伏法,但检察机关指控我诈骗李先生、彭先生的数额有误,请求法院对我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认为:杨某此次犯罪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杨某及其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有误的辩护意见,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纳。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后,杨某没有提起上诉。



编辑:张涵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以介绍工作为幌 骗取他人钱财6.6万领刑4年半 ·骗取架子管当废品卖 女被告人法庭上不认账
·"首长秘书"诈骗400余万 生日宴上与受骗人狭路相逢 ·一男子以能办理发包加工业务为由骗财92万获刑13年
·交友受阻"绑架"姐姐诈骗父母 少年"导演"自酿苦果 ·邮局门前上演“丢包计” 姐弟合伙诈骗被判刑
·银行取款机“出故障”“温馨提示卡”骗财5万元 ·冒充药监局工作人员以退换保健品名义行骗 12人受审
·一公司借办国际展览会骗取60余家单位参展费70余万 ·小店主冒充美术家协会办画展 诈骗画作价值120万
·为多赚钱9贵州人驾车从广州到遂川设套诈财 ·谎称能办废弃油田审批手续 诈骗外籍华人12万余元
·以评选院士收取评审费为名 诈骗50人钱款284万元 ·无业人员冒充交警敲诈黑车司机 财物刚到手便遇真警察
·上海一客管处协管员谎称能处理被扣黑车骗钱获刑 ·无业人员冒充美术家协会办画展 诈骗一画家两幅画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