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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法官手记

假离婚!谁来为孩子买单?
作者:张俊   发布时间:2008-04-28 11: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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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着妈妈的衣襟,站在法庭上年仅五岁的原告王承祖有些不知所措,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要得到父亲的抚育费还得去做亲子鉴定!虽然法官宣读的亲子鉴定认定,被告就是他的亲生父亲,那个他熟悉又陌生的人他再也不愿也不敢去亲近了。

    原告的母亲王美与被告李成2002年底相识,一个是29岁的大龄女子一个36岁的离婚男人,二人相见恨晚,很快确立恋爱关系,2003年12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你恩我爱,很快王美就怀孕了。

    因被告在行政部门工作,并已与前妻生有一女,按规定是不能再生二胎的,可是思想封建的李成,一则想生个儿子传宗接代,二则与王美恩爱有加,生个孩子岂不是锦上添花?而且双方家人都赞成生下这个孩子,商量到最后,只有一个办法,假离婚!只有这样,才能保住李成的工作、仕途不受影响。已怀孕5个多月的王美对李成痴情一片,自然是言听计从,二人在2004年4月以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并在协议上注明双方无子女和财产纠葛。之后王美依然和被告住在一起,并在被告的照顾下如愿生下原告王承祖。看着白白胖胖的儿子,王美和李成可谓心满意足。

    日子流水一样淌过,生活的琐屑磨去了最初的新鲜和喜悦,随着儿子的长大,加上还要抚育前妻所生的女儿,被告的经济状况越来越紧张,贫贱夫妻百事哀,也许是因为没有了那纸结婚证的约束,王美和李成性格上的弱点也毫不掩饰地暴露出来,经常为了一点小事互不相让,二人由小吵小闹发展成大打出手,直至互相猜疑互不信任,最后导致无法生活下去,此时,被告想到,自己和王美是离了婚的,于是,他就要王美离开共同生活的家,因为房子的户主是他,而王美则坚决不同意,认为结婚就是用的这个房子结的呀,而且一家三口一直共同生活在此房内的,而且当初就是假离婚。可是李成此时却认为假离婚是无稽之谈,并铁了心要王美母子离开。2007年9月,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王美搬出住房,最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王美母子很不情愿的搬出被告的房子,被告给付王美经济帮助人民币1.9万元。

    离开被告的王美母子,租住在别人的车库里,王美靠帮别人站柜台维持生计,眼看着原告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了,被告却不肯给付抚育费教育费,并在外宣扬:早离婚了,不知是谁的孩子呢。此时的王美,欲哭无泪,欲辩无言,是啊,除了沉默的岁月,谁来为她当初的荒唐做证?无奈之下,原告于2007年1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给付抚育费,法庭上被告声称孩子不是自己的,并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结果证实原告确系被告之子。据此,法院依法于2008年3月判决被告每年的6月30日前给付原告当年的生活费人民币3600元,医疗费教育费凭票据支付一半,直至原告独立生活时止,被告可每月探视原告二次。

    案子是结束了,掩卷不由沉思,为了用假离婚钻制度的空子多生孩子, 王美以惨痛的代价给自己的荒唐行为买了单,可是无辜的孩子小小年纪为了一点生活费不得不几上法庭,还被迫屈辱地去做亲子鉴定,……谁又来为孩子买单?(本文人物均系化名)

    (作者单位: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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