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
上海一职业学院招生办主任向家长索要钱财获刑
作者:富心振 发布时间:2008-04-28 16:25:53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负责招生工作竟向考生家长索要钱财,4月28日,上海托普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主任朱国军、主管顾红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七八月间,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朱国军,利用招生录取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顾红在将考生田某、陈某招录进学院的过程中,通过中间人介绍,分别向二名考生的家长索要人民币3万元和2万元。事后,朱国军分得人民币3.5万元,顾红分得人民币1.5万元。 同年11月,被告人朱国军、顾红在有关组织查询时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朱国军、顾红已经退缴了全部犯罪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国军作为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顾红索取他人钱财,合计人民币5万元,已经构成受贿罪,分别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鉴于朱国军、顾红有视为自动投案情形,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能自愿认罪,积极退赃,故法院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编辑:崔真平 |
右侧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