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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民事审判

怕儿女财产继承"吃亏" 老夫妻吵闹要离婚
法官调解让古稀老人再度牵手
作者:费美萍 庄莉莉   发布时间:2008-04-29 09: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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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让我们一家三年后团圆了!”在儿女、儿媳妇及众多亲戚的簇拥下,年过七旬的过某前往医院看望已三年未见面的老伴陈某。前日还剑拔弩张,对簿公堂的一家人今天变得其乐融融,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现年71岁的过某与其夫陈某已经携手走过了四十几个春秋,过某与前夫离异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陈某,带着和前夫所生的女儿与陈某组建了新的家庭。婚后夫妻俩又生育一子。儿女们长大成年,在房屋财产的处置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过某认为自己百年后,女儿和儿子在房屋财产的继承、处置上应当享有同等的权利;而儿子认为只有自己才是唯一的继承人,坚决反对与同母异父的姐姐一起分享,双方谁也不肯让步。一石激起千层浪,原本和谐的一家人争吵不断,矛盾逐渐升级。最终,过某被儿子打骂并赶出家门,时至今日已近三年,而老伴陈某对过某被其子逐出家门的事从未过问,加上老夫妻脾气性格的差异,导致过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坚决要求与73岁的老伴离婚,并归还被儿子占用的房子。

  陈某得知过某提出离婚诉讼后,答辩时称其与过某感情一直不错。1995年他本人因脑中风已半瘫,风烛残年的他离不开老伴的陪伴和照顾,坚决不同意与老伴离婚,并以死相威胁。面对这个共同走过四十多年的古稀老人的特殊情况,法官广泛沟通、深入调查,综合采取各种措施做好诉调工作。法官与过某的女儿进行沟通了解矛盾的原委,并让其多做过某的思想工作,劝其珍惜夫妻间的缘分和感情,打消离婚的念头;从细节和关键人物入手,找出化解矛盾的最好方法。针对参与旁听人员多是过某的兄弟姐妹,取得他们的理解才能赢得过某的谅解。着重做好前来参加庭审的过某儿媳的工作,由其代表丈夫在众多长辈面前向过某道歉,并表示亲自接其婆母回家,今后一定孝顺长辈,保证让公婆安享晚年;动员众亲戚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让过某冰释前嫌、当庭撤诉。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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