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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同性恋之名实诱骗绑架之实 8青年一审获刑
作者:宋庆党 谌宏民 张书臣 发布时间:2008-04-29 11: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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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通过互联网假借搞“同性恋”之名,实则“设局”骗财的几个青年,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沉痛的“青春代价”。近日,这起利用互联网聊天实施绑架、猥亵妇女案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张新贵、王长征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六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男青年张新贵、王长征、杨鑫鑫与女青年王晓丽、曹雨傲、朱丽丽、张艳珍、毋晓亚相互勾结,由五女青年在同性恋网站视频聊天,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3月期间,先后将网上认识的8名外地女青年诱骗至预定好的宾馆,对被害人实施严加看管、捆绑殴打、拍摄裸照等手段,并以“如果报警,就把照片发到网上或者寄到单位”相威胁,逼迫被害人向其家人或同事打电话要钱,先后勒索钱财37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新贵、王长征、王晓丽、朱丽丽、张艳珍、曹雨傲、杨鑫鑫,毋晓亚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其中被告人张新贵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鉴于此案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侵害,应予严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八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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