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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婆关系不和迁怒杀害亲生子 生母自首获轻判
作者:吴艳燕 发布时间:2008-04-30 1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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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因与公婆关系不和,恨心儿媳迁怒亲生幼子并将其杀害。4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家庭悲剧的制造者冯月玲作出一审宣判,鉴于被告人案发后的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现年25岁的冯月玲祖籍河南,小学文化程度,2004年来沪后经人介绍与嘉定星火村居民凌某相识,并于次年结婚生子。婚后,冯月玲无业在家,因经济问题及家庭琐事与公婆产生矛盾,遂怀恨在心。2007年8月10日晚上,冯月玲趁幼儿熟睡时,用手捂捏儿子的口、鼻部,致使年仅两岁的儿子窒息死亡。事发后,冯月玲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月玲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案发后,冯月玲有自首行为,且所作供述对固定全案证据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考虑本案由家庭矛盾引起等具体情况,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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