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各地快讯

江西高院建立院领导联系指导中院制度
作者: 姚晨奕 吴爱民   发布时间:2008-04-30 11:51:17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发了《江西省人民法院领导联系指导中级法院制度》。这是江西高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大对下级法院工作指导与监督力度,帮助下级法院解决实际问题所采取的一项举措。

    为推动全省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江西高院在活动之初提出在全省法院建立院领导联系点制度。要求各级法院每位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1-2下级法院或人民法庭为联系点,并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通过前一阶段的领导干部的专题学习,结合领导分工,江西高院在率先制定《院领导联系指导中级法院制度》。

    按照《制度》规定,该院领导每人联系一至二个中级法院,并由各中级法院推荐一个基层法院作为省法院领导联系点。所联系的法院每年轮换一次。院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专题听取院领导联系指导中院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联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江西高院要求,联系中院的院领导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主动听取所在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监督中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委和省法院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情况,了解和掌握中院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中院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江西高院已确定了每位院领导的工作联系点。该院领导已到联系点开展了第一轮的调查摸底和督查工作。



编辑:陈思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孝感中院在“大学习、大讨论”中提高司法水平 ·沐浴在学习的春风里
·邓州法官积极做好庭前调解工作 ·崇仁法院加强法官司法礼仪教育
·荆州中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提出正确处理四种关系 ·张忠厚: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两项活动”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