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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庄小产权房纠纷:被告与村民“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08-05-05 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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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受关注的北京宋庄小产权房纠纷,从2007年开始,陆续有十几位画家、被村民起诉,要求腾退住房。2007年底,有一位画家就被法院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腾退房屋。前天,另一起案件也有了结果,但这次在当地政府的努力下,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画家杨大味夫妇1997年花了5万元从当地村民手里买下了一个农家小院。但去年,村民却以“城里人不许买农民房”为由要求以原价收回房子,并把他们告上了法庭。但杨大味认为,这个房子是他们在北京的惟一居所,而且在买房后进行了大量翻修和改建。把房子原价退给村民他们难以接受。 在法庭上,法官明确指出,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不可以随意买卖和转让,因此村民与画家签定的买卖房合同是无效的。但在当地政府协调下,买卖双方在法庭上达成了协议,被告画家杨大味夫妇仍可以在房屋中继续居住,直至房屋拆迁之日。而双方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归属也当廷达成了和解。通州人民法院宋庄法庭 法官:如遇国家房屋拆迁,对拆迁地上物的补偿,还有搬迁费用,区域补偿款这块归被告杨大味所有,土地补偿款归原告杨子芝所有。被告 杨大味妻子:这件事情已经干扰了我们将近1年了,工作生活都挺受影响的,觉得有一个了结是件好事情。这次纠纷,能够达成和解无疑是个圆满的结局,不过,有关部门已经出台政策明确表示,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为了避免纠纷,还是不要选择购买小产权的房子。


来源:央视国际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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