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法治

慎用“司法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这一提法
作者:李林   发布时间:2008-05-05 14:07:11

AD IN PAGE
    司法具有什么样的功能?我们可以从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理解司法的功能定位。就司法的应然功能而言,除法院组织法对司法职能的规定外,我们通常说的“定纷止争”、“惩奸除恶”、“止恶扬善”、“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以及亚里士多德讲的“校正正义”等,大都属于人们对司法功能的应然期待和理想要求。在这种应然的语境下,人们往往会误以为,立法权和行政权出现滥用和腐败并不可怕,只要司法能够公正独立高效权威地发挥其功能,权力腐败、违法犯罪、冤假错案、定纷止争等事关公平正义的诸多问题,最后似乎都可以通过司法得到解决。因此,司法被定位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们理所当然地对司法寄予了无限的希望和很高的期待。

  然而,就司法的实然功能而言,司法实际上能够发挥什么样的功能,在不同法律文化传统、不同司法体制、不同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中,司法的实际功能是千差万别甚至是迥然而异的,司法的实然功能与应然功能之间是有相当差距的。

  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到体制、机制、文化、经济社会条件、法官素质、职业伦理等多种内外部条件和因素的影响制约,司法的实然功能是比较有限的,在某些案件中甚至是相当有限的。于是,人们对司法应然功能的高期待与其实然功能的低现实之间,产生了较大的反差,司法功能定位得越高,其反差就越大。因此,我们应当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谨慎使用“司法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提法,同时指出充分实现司法功能所需要的各种条件,实事求是地对司法做出功能定位,赋予它实际能够承担和实现的功能。(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黎虹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批准中科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 ·山东费县法院全面推行基层法庭司法日志制度
·回应现实 司法在进步 ·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新征程
·聆听司法进步的足音 ·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司法功能定位
·论新时期如何确保司法公正 ·浅论保障司法统计数据准确、全面、系统的路径
·靠公开拉近司法与民众的距离 ·评论:司法可以改变历史
·关注民生的司法才能赢得群众拥护 ·林祥国批示推广新沂法院工作经验
·殴打公正执法者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践踏 ·否定司法,难以湮灭原罪
·司法也需要和谐的秩序 ·广东去年104名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受处分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