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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盗得摩托车载人兜风庆功酿事故二罪并罚
作者:陈凯 陈黎 发布时间:2008-05-05 15: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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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5月5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决被告人房化贵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07年12月,安徽籍男子房某窜至启东市吕四港镇某捕捞公司附近,趁人不备,将唐某停放于此处的一辆摩托车窃走,并藏匿于自己租住房内。该车车牌被取下后扔掉。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6090元。随后房某在无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盗窃所得的摩托车,载着同乡王某出去兜风。因拐弯时操作不当驶出路面,致王某跌地受伤。经法医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房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房化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后其在从事交通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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