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位置: 高层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06 09:24:07
AD IN PAG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王胜俊 二○○八年五月五日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右侧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