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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包大揽"帮人忙"诈骗近45万 "女强人"领刑11年
作者:
曹静
发布时间:
2008-05-06 11: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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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34岁的北京人赵玉梅(化名),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还能“买便宜车、包赢官司”。顶着“女强人”的光环,仅仅一年的时间赵玉梅就诈骗了7名被害人近45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玉梅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6年8月至2007年8月间,赵玉梅多次在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政府门口、南苑其经营的汽车修理厂内,丰台镇前泥洼二区院外,以能够购买便宜的二手车等事由为名,诈骗刘先生、马先生等6名被害人人民币40余万元。 2007年8月30日上午9点多,赵玉梅在北京市丰台区刘先生家中,以能够帮被害人孙先生女友王小姐赢得王小姐与其前夫分割房产诉讼一案为由,诈骗被害人孙先生人民币4万元。 庭审过程中,赵玉梅对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玉梅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赵玉梅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后,赵玉梅没有提起上诉。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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